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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定义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经商标局审核注册的商标 ,便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权。
为何注册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英文、数字的组合构成。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很多电子品牌商标,就是文字商标;奔驰汽车的奔驰商标(一个三角形外套圆环)是图形商标;凤凰自行车厂的“凤凰“商标”,由文字“凤凰”和凤凰鸟的图形组合而成,即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1] ,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在中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
标的**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较致命的弱点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权。就是说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A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这种锅物美**,很受消费者欢迎,但“蓝天”商标没有注册,于是其他一些厂家觉得这种锅既好销又能卖出好价钱,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的电饭锅上打上“蓝天”商标出售。其结果,鱼目混珠,A企业的市场销售额*下降,“蓝天”商标的信誉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费者拿着其他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要求A企业退换或赔偿经济损失。这种情况虽出乎A企业的意料,却又应在意料之中。A企业请求商标主管机关制止其他企业使用“蓝天”商标,但因该商标不是注册商标,A企业不享有商标**权,商标主管机关对A企业的请求不能受理。
未注册商标的另一个弱点是,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较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根据中国《商标法》,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权就会授予别人。
未注册商标的再一个弱点,就是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到1999年底,中国注册商标的总数已近百万件。在新申请商标注册时,如果未经事先查询,申请的驳回率几乎达到70%。这就是说,使用未注册商标,该商标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概率为70%。换句话说,使用未注册商标,就有70%侵权的可能性。因为中国《商标法》*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属侵犯注册商标**权的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就要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所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不管本意如何,总是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可能性。侵权就要受处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要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了企业的发展、也为了尊重他人注册商标**权起见,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应当申请商标注册。
未注册商标还有一个弱点,就是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由于中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标**权。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在中国只有注册商标才是工业产权,只有注册商标才能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其他好处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权,受法律保护。
3、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市场。
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条件。
7、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预防侵权
商标注册前,特别是设计和互相传递过程中,也可以采取预防商标设计抢先注册侵权措施,.商标图文设计版权纠纷时,提供初步证据
1.在选择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平台快速电子数据登记备案;
2 .选择具备技术背景强和可信第三方支撑平台存证和认证。
注册申请
2009年,商标局共初步审定公告商标1066979件,核准注册商标837643件,驳回和部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486801件,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事项106058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66808件,办理续展注册商标58731件,注销、撤销注册商标68282件,裁定商标异议案件25020件,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17733件;审查马德里**延伸申请46443件,审查马德里国际注册后续申请23272件。
作者认为中国应适用“注册在先为主,兼顾使用”的注册原则。商标注册申请是商标使用的基础,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灵活地运用商标注册策略,对保护商标及商标权,开拓国内外市场有着非常重要作用。根据中国现状,建议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商标注册,切实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权益。
申请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9日,中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821.3万件,累计注册商标554.5万件,有效注册商标448.1万件,均居世界**。
截至2010年12月9日,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140.2万件,**额完成全年审查140万件任务,商标审查周期已缩短至1年之内。由于商标注册周期缩短,使商标注册申请量也大幅提升,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突破百万大关,达100.3万件,这是中国商标史的重要里程碑。
截至2014年6月30日,我国累计商标申请量已达1425.7万件,累计注册量达907.5万件,有效注册商标达761.1万件,均**世界**。
中国实施商标战略取得的显著成效受到国内外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0年世界知识产权指标》评价,中国商标申请在**“逆势而上、一枝*秀”。4月26日*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先生在致中国的贺信中指出:“中国拥有世界上较大的商标局。仅仅去年,中国的商标申请量就已经达到83万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马德里体系中,中国的国际商标申请排名世界前10位,中国也是国外商标申请人*较多的国家,这充分显示了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和吸引力。”11月18日,高锐总干事访问总局,再次高度评价工商总局在解决商标审查积压上做得非常出色,商标工作为世界做出了很好的榜样。这是对中国商标工作较*、较中肯的评价。
注册流程
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商标实质审查期9个月。)
1、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以下几种情况在此说明:
1)本身缺乏显着性或属于商标法律禁注禁用的词语不能通过查询来判断其申请注册是否能被核准;
2)如有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查询时还未进入商标局数据库,因两者时间相近会使查询结果无法反映;
3)如查询报告提供了几个可能构成近似的商标,代理人只是通过一般审查标准和经验来做出分析,其意见仅供参考,并不能代表商标局的审查意见;
4)对于组合商标,如仅查询了商标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实际申请商标中的其它部分(如图形)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会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
5)委托人在查询时仅提供了商标的名称,但实际申请时所提供的商标设计稿中由于字体、色彩、结构或排列的差异,也会导致查询结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2、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①商标形式审查(3—4个月),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书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请书发放受理通知书。
②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在此期间,在该商标未获准注册以前,请不要在使用中标注注册标记(如:“注册商标”、“®”等),可以标记“TM”。另外,在未核准注册以前,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及包装物,或商标标识不宜一次制作过多,以防因注册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查询分析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
商标查询是一项专业的工作,可以委托商标代理人代为查询,将会得到更准确的建议。
商标查询也可以委托商标局的事业单位通达商标事务中心查询,其查询的结果还是比较准确的。
商标分析是指商标注册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请前,对其申请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中的所规定商标禁止注册为商标情形条款或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条款。这也是商标申请前必不可少的需要做的工作,以提高商标申请成功率。
形式审查
商标注册形式审查
商标形式审查(3个月左右),商标形式审查是指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确立申
请日十分重要。(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商标形式审查期1个月左右)
实质审查
商标注册实质审查
商标实质审查(18-30个月左右)。(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商标实质审查期9个月)
初审公告
商标的初审公告(3个月)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允许其进行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审的商标自刊登初审公告之日起三月内没人提出异议,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四个步骤:商标查询(一天)—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左右)—商标实质审查(12——48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领取注册证(2个月)。
友情提醒:在商标申请期间(未获准注册之前),请不要在使用中标注注册标记(如:“注册商标”、“®”等),可以标记“TM”。
法人申请商标需向商标局提供什么材料?
法人申请商标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空白处加盖清晰公章);2.商标图样(包括文字图样或图形等),3.告知欲注册的产品或服务,例如想注册的是服装还是电器。
注册证明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办理途径
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申请准备
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
缴纳规费
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6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过10个类别**出部分按照6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官费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调整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调整为每件6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六、商标注册证的领取
1、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的,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⑵、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⑶、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⑷、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⑸、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⑵、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⑶、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⑷、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申请续展
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注册商标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申请续展)
办理途径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续展格式
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申请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根据《商标法》*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尚处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商标局将根据异议、异议复审或诉讼的较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较终被不予核准注册,商标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以办理退还。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每件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注意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2、如果续展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
3、续展申请被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不予核准通知书》。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六、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10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填写要求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的名义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十版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
4、如申请人是自然人,申请人名称除填写姓名外,还须在姓名之后填写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地址可以填写自然人的实际地址或通讯地址。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是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申请人应在商标种类一栏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
6、递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申请书,递交后不得改动。填写错误需提交《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书式七)并交纳500元规费,申请人、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商标图样不得更换。
六、商标注册规费的缴纳
在一类10个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之内,每件商标注册申请规费为1000元(2013年10月1日起调整为每件800元),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过一项,另加收1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注册分类
优势和必要性
一、商标权利是有地域性的:
商标权利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虽然也有商标国际组织和一些商标区域性组织,但这些组织也并不能脱离商标的地域性而存在。
二、避免在国外无意或被动侵犯他人商标权利,导致支付巨额赔偿费:
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保护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企业出口前没有考虑商标注册及查询等问题,很有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已经侵犯他人在该国的商标权;一旦已有他人在先注册,很可能会有被动侵权及面临跨国诉讼和巨额赔偿的风险。
三、大部分国家商标注册的周期较长,提前进行涉外商标注册有利于出口保护和市场战略的实施:
大部分国家注册周期较长,一般都要2年左右。为了更有利于出口计划的实施,在出口国及时获得商标使用权,避免将来不必要的纠纷,适当提前在进行国际商标注册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为以后的品牌推广打下基础。
四、避免长期使用的商标被他人包括竞争对手、经销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国外抢先注册,不得不以高昂代价与之合作或被迫重新打造新品牌:
商标作为企业较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开辟国际市场时没有认识到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取得当地法律保护的重要性,以致自己的商标屡屡被他人抢注,为这些企业以后进军国际市场带来了严重障碍,部分甚至被逐渐挤出原已打开的市场。
五、国家对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有专项资金补贴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
中国已经是**制造业中心,贸易顺差很大,出口的产品附加值不高,贸易摩擦不断。出口产品需要升级换代,需要在国际市场上推出自己的品牌。**对出口企业在境外自创品牌非常重视和鼓励。出口企业在国外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专项资金补贴。
六、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塑造国际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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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书件包括注册、续展、转让、变更、补证、注销和撤销他人不使用或注册不当商标等。各类申请既有共同的基本要求,又有不同的具体要求。
1.商标申请书件(含商标注册、续展、转让、变更、补证、注销和撤销申请书)应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提倡用打字机打印;文字书写必须合乎规范,字迹工整、清晰。
2.随同申请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使用光洁耐用的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时所需大小相同。
3.商标申请书、委托书必须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人名称及章戳应当与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和委托书上还须加盖代理人章戳;对于国外申请人,要详细填写中英文企业名称和地址;委托书可由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4.一份商标申请书中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所列的具体、规范名称填写。
5.申请书和委托书所填各项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的,应当在改动之处加盖代理人或申请人章戳,或由修改人签名。
6.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编定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的填写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补正,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未作补正或**过限期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7.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书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8.各项申请都需按规定交纳费用。


知识产权服务部: 郑党柱



润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南京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瞻园路126号天明楼(**学院内)
电话:-
传真:-
E-mail:
MSN: zgz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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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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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企业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大陆进行一系列的立法和修法,使得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以及著作权法)与美国、日本以及欧盟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非常相似。中国**也意欲将国家定位从“制造大国”调整为“创新大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具体政策表现为:大额资助企业或个人申请专利、修改专利法提高权利侵权的赔偿额度以及加强专利行政管理的力度等。
根据WTO相关协定以及中国法律,外国企业进入中国时可以享受知识产权的保护,但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必须在中国进行登记或申请方能得到有效保护。但是,如果外国企业或外国企业制造的产品在进入中国大陆时,未能注意下列事项将可能对自身造成较大风险或损失。

一、外商企业商标或标识未能在中国大陆地区得到及时申请;


有些外商客户已经在中国香港、中国中国澳门或者中国台湾注册了商标或专利并且已经使用,其后再次进入中国大陆地区时,主观上就认为已经拥有了中国的商标*再次在中国大陆进行注册或申请。这个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根据WTO协定和有关Trips协议,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作为独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区域,任何一区域中存在的商标或专利不得对其它区域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也就是意味着,如果客户想在上述任何一区域享有商标权或专利权,必须分别进行申请或注册。

近年来,中国大陆的商标申请数量飞速增长。2008年的商标申请量已经达到100万件,但其中存在一些商标恶意抢注,即有些企业根据商标法的保护申请在先原则,抢注其它企业未及时申请的商标或标识,以达到高价转让或实现企业发展策略的目的。这种恶意抢注行为也已经让不少外国投资者遭受了较大的损失和痛苦。

外国投资者通常会认为自己的商标在自己国家已经获得注册甚至使用了很长的时间,在中国大陆也应当具有一定的效力或存在商标申请排他权,但这种想法是不符合中国大陆商标法规定的,中国商标法认为外国已经注册的商标除了在注册国具有法律效力外,在中国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但**商标除外),因而也就不能对抗任何恶意抢注行为。如果外商企业在中国大陆没有获得自己的注册商标,商标恶意抢注人可以通过恶意诉讼对外商企业的运营和发展造成巨大损害,有些企业可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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